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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信息
2008-05-16 13:37  文章来源:江津区招商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一、项目背景



江津位于长江中上游重庆市区西南部,地扼川、滇、黔水陆交通要塞,幅员面积3200平方公里,总人口147万人,江津是重庆市区不可缺少的产业、资源、交通支撑点。江津城市发展空间广阔,资源富足,现有城市建成区面积27.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9万人。200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2.9亿元。重庆二环高速及渝滇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和轻轨5号线的规划建设将进一步缩短江津与重庆主城区的空间距离。随着区位提升和江津经济的高速增长,为江津打造重庆西南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奠定了强大的社会经济基础。



二、拟招商项目概况



(一)拟招商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津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拟招商项目业主



重庆市江津区北部新城管理委员会



(三)拟招商建设投资规模与工程内容



北部新城22.43KM²(合约33644亩)建设用地征收、平场整治,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公共建筑设施建设(详见附图北部新城土地征收整理范围图)。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60亿元(项目总投资以双方测算确认的投资为准)。具体建设内容为:



1、北部新城国有土地收购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以及管网搬迁、经成渝铁路权利人同意和有权机关批准后对成渝铁路江津二陀段的改建(或新建防洪堤)、土地平整等;



2、北部新城市政道路、排水(雨、污)管网、供电管沟、燃气管沟、供水管沟、弱电排管、路灯、广场、景观灯饰、照明灯饰、城市雕塑、城市绿化、城市公园、城市路标、环卫设施、城市路牌、交管智能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3、北部新城中小学校、医院、影视剧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会展中心、行政中心等公用建筑设施建设;



4、江津中渡长江大桥、粉房湾长江大桥及鼎山隧道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



注:以上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工程方案以有权机关审定为准。项目区城市供(配)电所、自来水厂、天然气(储)配供站、污水处理(站)厂、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以及弱电设施安装工程建设未列入建设投资范围。



(四)拟招商建设时序安排



本项目按以下工程项、时序完成建设投资:



1、2008-2018年完成北部新城建设用地征收整理,其中:2008-2012年完成北部新城管网搬迁、经成渝铁路权利人同意和有权机关批准后对成渝铁路江津二陀段的改建(或新建防洪堤)工程。



2、2008-2019年北部新城固定资产投资。



(1)2008-2012年完成中渡长江大桥、粉房湾大桥及鼎山隧道建设;



(2)2009-2019年完成北部新城市政道路、排水(雨、污)管网、供电管沟、燃气管沟、供水管沟、弱电排管、路灯、广场、景观灯饰、照明灯饰、城市雕塑、城市绿化、城市公园、城市路标、环卫设施、城市路牌、交管智能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3)2009-2019年完成北部新城中小学校、医院、影视剧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会展中心、行政中心等公用建筑设施建设。



三、回报方式



以项目区的相应收入作为投资回报。



四、拟招商投资人资格条件



1、境内投资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所规定的存续条件;境外投资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的存续条件。



2、投资人需具有4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3年内具有投入本项目现金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能力,并具有区域性城市开发理念和类似项目实作经验。



五、拟招商投资人合作权取得方式



1、投资人在2008年5月20日前向“管委会”提供有效资信证明文件,经“管委会”验证审查合格,并与“管委会”就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后,签订《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意向协议》,并即时履行意向协议约定条款。



2、当投资人资格条件相当时,本项目以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投资人与“管委会”就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谈判达成一致约定条款,并向“管委会”指定的共管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10亿元后,即可参与本项目合作权投标,优胜投资人取得本项目合作权。



3、当投资人资格条件差距较大时,本项目以优选方式确定投资人。投资人与“管委会”就北部新城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谈判达成一致约定条款,并向“管委会”指定的共管帐户转入履约保证金10亿元后,即可取得本项目合作权。



六、拟招商采用的合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独资、合资、合作三种合作方式供投资人与我方共同比选确定(独资优先)。



七、投资人谈判前必备的前置文件



(1)投资人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



(2)投资人首席谈判代表、谈判代表的委托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必须明确谈判人员的具体权限。



(3)投资人首席谈判代表、谈判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4)投资人提供其类似项目开发案例文件。



八、其他



本招商信息未尽事宜或需了解其他详细信息,请符合本招商信息条件的投资人速与我方联系,我方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李 勇 联系电话: 13808314946



唐健康   联系电话:13709412618



贺 康 联系电话:15823088899



传真02347519855 02347539500 邮政编码:402260



信函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招商局



Email: cqjjzsj@163.com



七、本招商信息有效期限



本招商信息的有效期限为:自 2008 年 5 月 1日起至 2008 年 5 月 20 日止。



重庆市江津区北部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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