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津城区五星级酒店项目公开对外招商优惠政策的公示
2007-06-21 10:36  文章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目前,我区在东部新城荣臻广场C2-1和城投大厦东侧E3-8地块各规划建设一座国家标准的五星级酒店,为加快我区高档次星级酒店的建设,并在酒店招商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使更多投资者参与竞争,现将我区拟建五星级酒店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公布如下:

一、C2-1地块五星级酒店项目相关情况和优惠政策

(一)项目概况

该酒店项目地块位于东部新城荣臻广场附近、临长江,规划占地面积30亩左右。酒店规格为国家标准五星级酒店,总投资按国际标准控制在每颗星5000万元左右。酒店接待床位360张以上。“酒店”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须在36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并保证其投入正常运行。

(二)优惠政策

1、土地价格:85万元/亩;

2、投资方竞得“酒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区政府将位于德感防洪堤德城港湾旁经营性建设用地约50亩,以15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乙方用于房地产开发(与酒店项目一并捆绑出让)。

3“酒店”项目的建设享受江津工业园区一费制收费政策,税收优惠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涉及江津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由区政府出面协调,尽量按低限收取。

4、酒店项目建设过程中,酒店部份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

二、E3-8地块五星级酒店项目相关情况和优惠政策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地块位于城投大厦东侧,地块总面积100亩,净地为67.8,酒店规划占地面积35左右亩。酒店规格为国家标准五星级酒店,总投资按国际标准控制在每颗星5000万元左右酒店项目建设高度不应超过50米,接待床位400张以上“酒店”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须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保证其投入正常运行。

(二)优惠政策

1、土地价格: 16万元/亩;

2、酒店占地面积以外的土地可用作房地产开发,用于弥补酒店前三年的营运亏损;

3、酒店项目建设过程中,酒店部份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涉及江津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由区政府出面协调,尽量按低限收取。

4、酒店部分的建设享受江津工业园区“一费制”政策,税收优惠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涉及江津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由区政府出面协调,尽量按低限收取。

如对以上两个酒店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和个人,请于2007623日下午6时前与重庆市江津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联络、洽谈。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475429181380831494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OO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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